一、机构属性
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与木鱼镇合署办公,实行“两块牌子,一套班子”的格局。
二、领导职数
根据省编委鄂编函〔2006〕16号和林区党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纪要〔2011〕5号精神,核定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1名(副县级),副主任3名(正科级,兼职)。
三、下设机构
(一)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,副科级行政机构。
其职能是:负责旅游项目的初审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;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,受理旅游投诉,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;负责旅游咨询服务、信息平台建设和对外宣传;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游客意外事故实施救助;负责旅游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。其业务接受林区旅游委员会领导。
核定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行政编制2名(木鱼镇政府内部调剂),其中局长1名。
(二)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局,副科级行政机构。
其职能是: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《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行政法规、规章;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;负责镇区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维护与管理;负责办理城建有关项目审批事项;负责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、规划管理、绿化管理、市政管理、环境保护管理等五方面行政处罚;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、环保、土管、绿化等工作。负责管理木鱼镇城建监察中队。其业务接受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。
核定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编制2名(木鱼镇政府内部调剂),其中局长1名。